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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检测酒精含量前,司机当面灌白酒,仍然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周新宇律师网 | 作者:周新宇 | 时间:2018/5/9

事件简介

近日,北京延庆发生一起酒驾案件。张某和朋友聚会,酒足饭饱后独自驾车离开,路上被交警检查酒驾,张某坚持自己没喝酒,但又拒绝酒精测试,最后竟想到了网络段子里教的方法。


张某掏出车里的半瓶白酒,“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整个动作可谓是一气呵成。喝完之后,张某还对交警说:“你们怎么证明我酒驾了?我现在才喝的酒。”


结果,张某被带回交警大队调查后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拘役2个月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段子里的歪招,

你以为法律治不了你吗?


相关法条


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于2013年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注意事项


正值五一小长假,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下面小编将列举一些关于“酒驾”的误区,希望大家引起注意

来源|人民法院、观察者网、法制日报、济南交警

(本文仅供学习参考,侵权则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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