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周新宇律师网 | 作者:周新宇 | 时间: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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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况。
其他情况包括医疗机构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
当前属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尤其是死亡赔偿的)远远低于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能够证明医疗损害的赔偿数额。建议患者方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前直接联系咨询专业律师。